第壹,我覺得勝訴的可能性比較大。
現在我們每個人都離不開手機,手機在我們的生活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手機的更新換代非常快。壹般1到2年就會更換壹部新手機,手機的功能越來越強大。手機可以代替很多其他家用電器。有壹點我們必須非常清楚,那就是買壹部新手機,手機裏有壹個充電器,雖然有些品牌的手機不自帶充電器。有些人買了蘋果手機後發現沒有附帶充電器,非常不方便,因為蘋果手機的充電器不能和其他品牌的充電器通用,造成種種不便。很多人買完手機後發現沒有配套的充電器,只能默默忍受,有些同學大膽站出來起訴手機公司也在情理之中。我覺得贏的可能性很大,我很支持他們。
二是手機不送充電器,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蘋果手機現在明確表示不含充電器,給出的理由是減少碳排放,也就是保護環境。雖然他們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是混淆了概念。買手機不帶充電器本身就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因為消費者在價格上感覺不到任何優惠。買完手機後,他們需要再買壹個充電器,給大家增加了額外的負擔。而且買了手機後,商家會直接把手機和充電器壹起送過去,不會有資源和物流的浪費。所以合作的消費者希望手機公司能像以前壹樣把手機和充電器整合在壹起,不要讓消費者多花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