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標閑置不用或其他情況下,商標的所有人通過轉讓、許可等方式供他有償人使用,兌換成相應的經濟收益,抑或通過質押來轉換實現其價值。商標的所有權人由於某些原因想要轉讓商標的,只要辦理了相關的流程,是可以進行商標轉讓的。
那麽在寧夏,商標轉讓需要什麽材料呢?轉讓的過程又是怎樣的呢?
那就讓浙江八戒知產來替妳解答壹下吧。
寧夏商標轉讓所需材料如下:
1.您需提交轉讓申請資料,即《轉讓商標申請書》。
2.需要轉讓人及受讓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商標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3.委托浙江八戒知產商標代理機構轉讓的需要提交轉讓人和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托書。而且需要在商標註冊大廳辦理商標轉讓的需要提交雙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原件需經比對後再退還)。
4.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需經翻譯機構翻譯為中文並簽字蓋章才有效。
寧夏商標轉讓過程如下:
1、簽訂轉讓委托書(通過委托代理機構轉讓的需要提交。反之。則不需要提交)。
2、提交商標轉讓申請、商標註冊證明及相關公證文件。
3、受理之後進入審查階段,如果出現相關證明和文件手續不齊全的情況下,會通知妳將缺少的材料不齊。
4、在審查階段,會對妳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進行驗證,如有問題則會駁回申請。
5、對相關材料審查後會對受讓方的營業執照及相關產業和產品進行核查。
6、審查通過後,會進行刊登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