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聲音和顏色或者上述要素的組合構成的顯著標誌,供商品的生產者、經營者在生產、制造、加工、選擇、經銷或者服務提供者用以區分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國家核準註冊的商標是“註冊商標”,受法律保護。
商標屬於知識產權的壹種。根據《商標法》第52條之壹:
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記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誤導公眾;
所以,如果妳想使用歐洲的名稱或品牌圖標,需要成為區域經銷商或加盟商,那麽其相關品牌的使用是允許的,不需要承擔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