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商標漢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二)商標外文、字母、數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但整體呼叫、含義或者外觀區別明顯,不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除外。
(三)商標中不同語種文字的主要含義相同或基本相同,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但整體構成、呼叫或者外觀區別明顯,不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除外。
(四)商標圖形部分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但因圖形為本商品常用圖案,或者主要起裝飾、背景作用而在商標中顯著性較弱,商標整體含義、呼叫或者外觀區別明顯,不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除外。
(五)商標文字、圖形不同,但排列組合方式或者整體描述的事物基本相同,使商標整體外觀或者含義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