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偽造、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新修訂的刑法規定,犯假冒註冊商標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相比較而言,原法定最高刑3年有期徒刑提高到7年有期徒刑,罰金刑和自由刑的可選適用改為合並適用或者單獨適用。這加重了對假冒註冊商標罪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