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名稱是供消費者呼叫的,本應考慮到用字的大眾化問題。好的名字正像好的文章壹樣,是在平淡中見神奇,而不是靠以冷僻字、多筆畫字和異體字。“四通”、“方正”、“金利農”、“康師傅”這些悅耳動聽的名字,哪壹個不是常用字。
2、品牌起名忌用不吉字
不吉利是商業命名的大忌。因為它不但讓名字的主人產生不好的聯想、更重要的是它會影響到別人對主體的接受,不論主體是壹個人、壹個企業,甚至連政治也會受到影響。
3、品牌起名忌用意不良的字
比方說,您正好從事化妝品的制造與販賣,於是異想天開。欲登錄“海洛英”做商標而讓消費者指名購買。那麽您可能乘興而入敗興而出!因為“海洛英”壹詞系與毒品不但同音又同義,顯然已經違反所謂善良風俗習慣之原則。
4、品牌起名忌用語意晦澀的字
品牌取名寓意隱晦就是語音過於深奧,別人看不懂。就像選用冷僻字壹樣,意思雖好,沒有人懂,寓意再好也沒有意義。
5、品牌起名忌多音字
使用多音字取名,就像使用冷僻字壹樣會給人們的呼叫帶來很大的不便,寓意本身就不夠明朗,名字有兩個或更多的發音時就更容易讓人感到無所適從。例如:樂海餐館,其中的“樂”有兩讀,壹讀LE,壹讀YUE,使人不知讀什麽音更好。如下面這些字都有兩讀、行、省、重、茜朝等。當然我們並不是說起名絕對不能用多音字。但至少要保證別人能夠確定其讀音,不至於讀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