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把品牌觀念理清楚:品牌其實是產品概念對應的消費群體的情感需求。企業所塑造的產品品牌應該是該產品對應的消費者的情感價值的具體體現。
目前,理論界對於品牌的定義有多種,現列舉如下:
1、品牌是指組織及其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的有形和無形的綜合表現,其目的是借以辨認組織產品或服務,並使之同競爭對手的產品或服務區別開來。
2、品牌是壹種名稱、術語、標記、符號或圖案,或是他們的相互組合,用以識別企業提供給某個或某群消費者的產品或服務,並使之與竟爭對手的產品或服務相區別。( 市場營銷專家菲利普?科特勒博士)
3、“品牌”是企業或品牌主體(包括城市、個人等)壹切無形資產總和的全息濃縮,而“這壹濃縮”又可以以特定的“符號”來識別;它是主體與客體,主體與社會,企業與消費者相互作用的產物。
詳細的定義我建議妳看壹篇文章,因為這個是很抽象的,不是具體的事物,就象我們很多人都知道品牌是什麽意思,但就是無法用語言準確的表達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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