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把車標改顏色不違法,但不能把車標拆掉。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條?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壹)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根據《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
4.1.1?機動車在車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見部位上應至少裝置壹個能永久保持的、與車輛品牌相適應的商標或廠標。?
4.1.2?機動車應至少裝置壹個能永久保持的產品標牌,該標牌的固定、位置及型式應符合GB/T18411的規定;產品標牌如采用標簽標示,則標簽應符合GB/T25978規定的標簽壹般性能、防篡改性能及防偽性能要求。改裝車應同時具有改裝後的整車產品標牌及改裝前的整車(或底盤)產品標牌。
擴展資料
《機動車登記工作規範》中規定:
第八十四條對違反《機動車登記辦法》規定的機動車所有人實施處罰以及對嫌疑機動車進行調查需要滯留機動車和有關資料的,其程序按照《交通違章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第46號令)執行。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中規定:
第三條?對違法行為的處理應當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開、及時的原則,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
對違法行為的處理應當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對違法行為的處理,應當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中國政府網-機動車登記規定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