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分開使用,如果已分開註冊是受法律保護的。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五十壹條註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準註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按照法律規定,商標如果包含圖形和文字應該作為整體來使用,如果需要分開使用可以將文字和圖形分開註冊,這樣即使合在壹起使用也沒問題。但現實中不規範使用註冊商標的情況很多,如果工商機關不查處,分開使用問題應該也不大,但想要全面的保護自己的商標專用權,建議分開註冊,這樣使用起來也更方便。
比如我註冊商標的時候用的名字是ABC,設計了壹個D形狀的圖案作為logo,但我D圖案中不出現ABC這個名字,只是單獨的壹個形狀圖案。這樣註冊下來了,我的商標名字ABC和D形圖案都受保護嗎?在使用的時候,比如產品外包裝上能否單獨出現這個ABC名字或D形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