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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作出出售商標權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借:累計攤銷

貸:無形資產—商標權

貸: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收入在“利潤”或“利潤或虧損”賬戶核算。在企業的“利潤表”中,營業外收入需單獨列示。屬於企業營業外收入的款項應及時入賬,不準留作小家當或其他不符合制度規定的開支。

企業營業外收入的核算在“營業外收入”賬戶下進行,也可在該賬戶下按各種不同的收入設置明細賬戶進行明細核算。

擴展資料:

商標權取得的原則有以下三種:

(1)使用原則

使用原則,即使用取得商標權原則,是指商標權因商標的使用而自然產生,商標權根據商標使用事實而得以成立。

(2)註冊原則

註冊原則,即註冊取得商標權原則,是指商標權因註冊事實而成立,只有註冊商標才能取得商標權。

(3)混合原則

混合原則,即折衷原則,是指在確定商標權的成立時,兼顧使用與註冊兩種事實,商標權既可因註冊而產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

商標權取得的方式分為兩種:

(1)原始取得與繼受取得。商標權的原始取得,也稱為商標權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標權由創設而來,其產生並非基於他人既存之商標權,也不以他的意誌為根據。

(2)商標權的繼受取得,也稱為商標權的傳來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標權及他人意誌為基礎而取得商標權。

百度百科-營業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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