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他們兩者之間並不沖突
首先、商標是遵循的《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適用於商標權益保護範圍。采取的是先註冊申請原則,適用於全國。
其次,公司名稱屬於工商行政管理範疇,有地區限制。就是說妳在河北可以叫‘XX'名字 其他人在河南也可以叫同樣的名字,不沖突。
2、關於商號權與商標權的沖突行為的法律屬性,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解決商標與企業名稱中若幹問題的意見》中進行了規定。該意見第4條規定,“商標中的文字和企業名稱中的字號相同或者相似,使他人對市場主體及其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包括混淆的可能性),從而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應當依法予以制止。
所以,您的問題所有就在於您的商號權和商標持有人的權益有沒有沖突,如果沒有,大可不必擔心侵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