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代理如何辦理備案?需要什麽條件?
《關於新設商標代理機構由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備案的通知》,自2004年3月1日起,新登記註冊的商標代理機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每月壹次將名單抄送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備案。
抄送的內容包括:機構內容、住所、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郵政編碼。商標代理機構需要通過郵寄的方式代理商標註冊申請等事宜,應到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辦理開設賬戶、交納規費預付款事宜。商標代理機構需要了解如何開設賬戶等有關情況的,請登錄“中國商標網”查詢。辦理手續和普通的公司註冊壹樣,但是必須要在商標局有足夠周轉的規費預付款。知識產權公司怎麽在商標局備案?
商標使用許可備案流程是需要先到商標局提交商標使用許可備案表,再者就是由商標局的工作人員進行審核,只要審核成功並繳納了相應的費用,那麽就可以算是備案成功,這都是有法律依據的。
(壹)準備申請書件
1.應提交的申請書件:
A.報送商標使用許可備案或者再許可備案的,提交以下書件:
(1)《商標使用許可備案表》;
(2)許可人/被許可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如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證/港澳居民居住證//護照等);
(3)再許可的,還需報送註冊人同意註冊商標使用再許可授權書;
(4)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代理委托書。
B.報送變更許可人/被許可人名稱備案的,提交以下書件:
(1)《變更許可人/被許可人名稱備案表》;
(2)變更後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3)有關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文件.變更證明可以是登記機關變更核準文件復印件或登記機關官方.網站下.載打印的相關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