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時向海關申報的物品包括:
1、槍支(含仿真槍)、刀劍、弓箭等武器、實彈、火藥、有毒物質或放射性物質。
2.海洛因、可卡因、搖頭丸、大麻、甲基苯丙胺、偉哥、減肥藥等毒品。
3、植物、水果、蔬菜、活水產品和其他農林畜產品及其他食用動物(包括肉類、皮革、毛皮)。
4.與CITES協議相關的物品及加工品(如象牙、海豹腎、熊膽等。).
5.偽造商標貼紙及其他侵犯知識產權的物品。
6.偽造的紙幣,偽造的或假冒的證券。
7.歪曲國家憲法、公共安全和風俗的書籍、圖片、電影、記錄和錄像。
擴展數據
入境韓國註意事項:
進入韓國時,如果妳有超過654.38+0萬美元,妳必須向海關官員申報。離開韓國的非居民旅客攜帶相當於65,438+00,000美元以上的外幣或韓元(包括旅行支票和銀行支票)必須獲得韓國銀行或海關的許可,但入境時申報的金額無需再次申報。違反此規定者,將根據外匯交易法處以罰款或處罰。
攜帶動物及動物產品入境時,必須向韓國國立獸醫科學檢疫所提交出口國政府動物檢疫機構出具的動物檢疫證明,並接受檢疫;攜帶植物進境時,需要出示輸出國的植物檢疫證書,到植物檢疫機關進行檢疫;大部分生水果、蔬菜、核桃和帶土植物禁止進口,未申報植物者將被罰款。
韓國海關網站-入境時向海關申報的物品
中國領事服務網-韓國入境和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