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品牌是指產品的名稱、標誌、設計或它們的組合,由此企業的產品或服務被標記出來,以區別於競爭對手的產品或服務。
1,產品命名應遵循以下原則:
●簡潔明快,易讀著名;
準確反映企業及其產品的特點,聯想;
●符合市場所在國的法律規範和民族習俗。
2、品牌命名應堅持三防原則:
●獨家視覺和特殊圖形。
●專屬聽覺,專屬發音。
●感覺排外,意思特別。
3、名牌應具備的條件:
高品質、高特色、高知名度、高占有率、高信譽度、高附加值。
4.馳名商標必須符合以下八個條件:
(1)該商標為公眾知曉的程度和聲譽;
(2)國內外同行專家的評價;
(三)商標使用區域;
(四)商標使用的時間;
(五)連續使用年限;
(6)廣告費用、覆蓋範圍和在同行中的地位;
(七)在其他國家和地區註冊使用;
(8)商標所有人自我保護意識的強弱。
第二,品牌轉化為名牌的全面營銷
產品營銷要抓住“質量”這個關鍵問題。名牌的建立、維護和可持續性依賴於消費者對產品質量的良好聲譽。
全面營銷質量包括以下內容:
1.質量標準化的完整性
2.產品需求的適宜性
3.產品質量協調
4.產品質量競爭力
5.產品質量的動態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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