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的分類和註冊:壹般根據提供產品和服務的不同領域,按照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寫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註冊商標還可以分為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二十二條
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寫使用該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名稱,申請註冊。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通過壹份申請為多類商品申請註冊同壹商標。商標註冊申請和其他有關文件可以書面形式或者數據電文形式提交。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二十八條
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完成對申請註冊商標的審查,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查並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三條
自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認為該商標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壹款、第三十條、第三十壹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或者認為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壹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第四款的規定的,可以向商標所有人提出申訴。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