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四十壹條註冊商標需要變更註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申請人變更其名義、地址、代理人、文件接收人或者刪減指定的商品的,應當向商標局辦理變更手續。申請人轉讓其商標註冊申請的,應當向商標局辦理轉讓手續。商標註冊申請手續齊備、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文件並繳納費用的,商標局予以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手續不齊備、未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文件或者未繳納費用的,商標局不予受理,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公司商標變更地址的方式為:向商標局提交商標註冊人簽字或蓋章的變更申請書,主體資質證明有關材料包括營業執照和公司法人身份證明等,以及其他公司地址變更相關的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