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提倡,不推薦,不跟風。明星同款並不壹定適合自己,花的是自己的銀子,捧別人的場,沒那必要。再說明星同款,便宜不了,不適合大眾群體的消費水準。而且那些大牌的定位也是高端的人群,普通工薪階層就沒必要花這個冤枉錢了。尤其像是化妝品類的東西,貴得離譜,長期用才有效果,妳買得起壹次,能買得起永遠啊。而且,更新換代很快,壹代比壹代貴。
明星同款,明星不壹定用過。明星同款,可能是他們代言的產品。就是為了工作才在鏡頭前面用壹下,私底下還是過日子的人。掙錢那麽辛苦,誰會那麽奢侈,再說,只要明星代言了,用的時候都是廠家贈送的,不用花錢的。其實產品本身多好用,就不壹定了。明星很會演戲的,宣傳就是誇張的表演,這是他們的工作。
大肆叫囂的厲害,只能證明他們有多敬業,多賣力的工作。證明不了產品的質量。如果他們使用過壹段時間後再來代言才有說服力,可是就算是他用著好,也不代表別人也有同樣的效果。而且,但凡被明星代言了,那產品的價格也跟著漲價了。
購買明星同款不是理智的消費行為。買明星同款,不壹定能有明星的效果。比如說衣服或是飾品之類的東西,他們穿好看,妳穿就土,所以不能盲目跟風,大把錢花出去了,結果效果不好,肉疼的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