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搶註為餐廳商標14年後,這個屬於別人的“皮皮魯”終於回到了“童話大王”鄭淵潔名下。近日,鄭淵潔正式收到書面文件: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鄭州壹家餐廳搶註的“皮皮魯”商標無效。這也是他通過維權手段要回來的第壹個“皮皮魯”。
“皮皮魯”誕生於1981年,是鄭淵潔童話《皮皮魯和魯西西》中的虛擬人物形象,被稱為鄭淵潔童話中最酷的男壹號,曾陪伴很多八五後度過童年。以至於2004年鄭州壹家餐廳將“皮皮魯”搶註為商標後,很多消費者都以為該餐廳與鄭淵潔本人有關聯。為此,鄭淵潔想了很多辦法,希望要回這個“皮皮魯”。?
2017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公布,指出“對於著作權保護期限內的作品,如果作品名稱、作品中的角色名稱等具有較高知名度,將其作為商標使用在相關商品上容易導致相關公眾誤認為其經過權利人的許可或者與權利人存在特定聯系,當事人以此主張構成在先權益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當年2月,鄭淵潔到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正式遞交了對“鄭州皮皮魯西餐廳”搶註商標無效宣告的申請。最終,他通過維權手段成功要回“皮皮魯”。?
鄭淵潔要回“皮皮魯”商標,首先得益於司法解釋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文學作品中角色申請商標的在先權益,有效保護了原創知識產權;同時,更離不開鄭淵潔本人的積極維權,民事案件的原則是“民不舉,官不究”,即使惡意搶註的商標侵犯了作品角色的知識產權,倘若作者不站出來主張在先權益,有關部門也就無法裁決商標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