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受讓人簽名或蓋章的商標代理委托書;
2.商標轉讓人和受讓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商標轉讓申請書;
3.商標受讓人的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自然人)復印件和個體工商戶登記證;
4.商標轉讓方的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自然人)復印件;
5.商標註冊證/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6.轉讓人和受讓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商標轉讓協議。
二、商標轉讓申請程序
完成商標轉讓大約需要10個月,整個流程為申請、受理、審核、公告、發放轉讓證書。
《商標法》第四十二條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將在同壹種商品上註冊的近似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標壹並轉讓。
對容易引起混淆或者產生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準,並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
註冊商標轉讓經核準後,應當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我希望我能幫助妳采納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