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非企業法人組織作為商標申請人。比如某個協會,某個中心等。;
確定地理標誌商標的名稱;
委托商標局向國家商標局申報相關申請材料。
申請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4.1商標註冊申請;
4.2申請人的主體資格文件;
4.3地理標誌所在地人民政府授權申請人登記和監管地理標誌的文件;
4.4地理標誌產品客觀存在和聲譽的證明材料(包括縣誌、農誌和產品誌的相關記錄)。
4.5地理標誌表明的地理範圍劃分的相關文件和資料;
4.6地理標誌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4.7地理標誌產品特定質量由特定地理環境或人文環境因素決定的說明;
4.8申請人具有地理標誌監督檢查能力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