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註冊商標,申請人必須具有法律行為能力,如企業、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具有法人資格的組織;
2.申請人應有自己特定的使用名稱;
3.申請註冊商標的申請人必須有養老保險,以免除申請人及其代理人的民事責任。
二、步驟
1.確定商標的用途。如果註冊商標用於所有商品或者服務,也可以選擇國家統壹的商標註冊目錄中所列的類別。
2.篩選商標,認真查閱全國統壹的商標註冊目錄,篩選相似商標,檢驗是否有相關註冊或失效商標;
3.準備申請材料,如申請人信息(如法人身份信息)、商標圖片、申請商標的商品或服務說明等;
4.向商標局提交申請書及相關材料。
第三,商標費用
1.商標註冊費:每個註冊商標類別收取國家規定的基本標準價格,不同類別收費標準不同,超過三類的商品或服務加收費用;
2.商標初審費:國家規定的固定標準價格;
3.年費:年費是註冊商標維持期間繳納的年度使用標準費用,需要定期繳納;
4.駁回復審費:駁回復審費是指商標申請被駁回、申請被準予註冊時收取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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