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模式特許經營是指特許人不僅授權被特許人使用其擁有的商標,還授權被特許人使用其擁有的店鋪標誌、店鋪名稱和經營模式。被特許人有權經營特許人的全部商業模式,並向特許人支付相應的費用。這種模式被稱為“第二代特許經營”。
商業模式特許經營的特點是:在有限的時間和區域內,特許人不僅為被特許人提供商品和商標,還給出壹套營銷的商業“體系”。“制度”二字是特許經營的壹個關鍵問題,即被特許人在門店選址、人員培訓、營業設立、廣告宣傳、商品供應等諸多方面得到特許人的指導和幫助。被特許人在本制度指導下開展經營活動,嚴格遵守特許人的經營規則;了解吸收和復制的特殊技術。只有這樣,加盟商(加盟店)提供的商品和服務才能與特許商(總部)保持統壹的質量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