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地說,可以申請使用綠色食品標誌的壹類是食品,比如糧油、水產、果品、飲料、茶葉、畜禽蛋奶產品等。包括:
(1)按國家商標類別劃分的第5.29.30、31.32.33類中的大多數產品均可申請認證
(2)以“食”或“健”字登記的新開發產品可以申請認證
(3)經衛生部公告既是藥品也是食品的產品可以申請認證
(4)暫不受理油炸方便面、葉菜類醬菜(鹽漬品)、火腿腸及作用機理不甚清楚的產品(如減肥茶)的申請
(5)綠色食品拒絕轉基因技術。由轉基因原料生產(飼養)加工的任何產品均不受理。
另壹類是生產飼料,主要是指在生產綠色食品過程中的物質投入品,比如農藥、肥料、獸藥、水產養殖用藥、食品添加劑等等。
具備壹定生產規模、生產設施條件及技術保證措施的食品生產企業和生產區域還可以申報綠色食品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