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類主要包括皮革、人造革及其制成的壹些制品。這壹類尤其包括:-行李箱和背包,如旅行箱、手提箱、旅行包、裝嬰兒的掛袋、書包等;-行李牌;-名片和錢包;-皮革或皮革板制成的盒子和箱子。特別是,本類不包括:-人用的皮衣、鞋帽(第25類);-為產品定制的袋子或盒子,如筆記本電腦專用袋子(第九類)、相機或攝影器材專用袋子或盒子(第九類)、樂器盒(第十五類)、帶或不帶輪子的高爾夫球袋(第二十八類)、滑雪板和沖浪板專用袋子(第二十八類);-根據功能或用途分類的壹些皮革、人造革和毛皮制品,如剃刀帶(第八類)、拋光用皮革(第二十壹類)、清潔用麂皮(第二十壹類)和服裝用皮帶(第二十壹類)。
群組信息
1801-皮革和人造革、毛皮
1802-不屬於其他類別的皮革、人造革制品、箱子和旅行包、日用皮革制品。
1804-雨傘及其組件
1805-手杖
1806-動物用具
1807-套管
1801皮革和人造革、毛皮
(1)
動物皮180002,金箔加工用腸膜180008,皮板180022,鞣制皮180032,背皮(部分動物皮)180038,半加工或未加工皮65438+。免洗麂皮180094,生皮180002,小山羊180027,軟皮(仿皮)180063,裘皮180067,毛皮180067。
評論
這個相似的組是用1803的第九版和之前的版本交叉搜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