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變更是指註冊商標的註冊人、註冊地址或者其他事項的變更。申請人變更名稱、地址或者代理人,或者刪除指定商品的,可以向商標局辦理變更手續。如果要變更註冊商標的文字和圖形,要重新申請商標註冊,按新申請的商標處理,不能叫商標變更。
處理方法
申請變更商標註冊人的名稱、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有兩種方式:
(壹)委托在商標局註冊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2)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商標註冊大廳辦理(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申請人也可以到北京市海澱區道左廟9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澱分局行政辦公大廳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商標局辦公)。
支付改簽費
申請變更應當繳納變更費500元。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申請人應當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變更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變更費從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