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駁回流程:
(壹)駁回復審申請;
(二)駁回復審理由書;
(三)駁回通知正本及信封;
(四)委托書(無代理機構的,不提交委托書);
(五)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六)其它證據材料
1、國內外商標註冊受理通知書或者證明復印件;
2、商標是否馳名;
3、商標使用證明,如包裝、廣告、宣傳、合同、銷售文件等(復印件或原件);
4、有助於審查案件的其他材料。
在上述材料中,由於沒有時間準備全部商標駁回復審材料,可以先提交申請書、駁回理由簡述、駁回通知書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委托代理的委托書復印件。其他補充證據材料可以在提交申請後三個月內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