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駁回商標復審的申請人必須是商標被商標局駁回的原申請人,其他人沒有資格申請。
(2)商標復審申請必須在法定期限內被駁回。
(3)商標復審申請的內容應當是被駁回的商標註冊申請中的準確內容,復審理由應當針對商標局駁回的理由。否則,復試申請視為無效。
(4)申請商標復審駁回,必須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商標駁回通知書原件、信封復印件、商標復審駁回申請審查委托書、主體資格證明。
(五)繳納商標評審費。符合上述要求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受理申請。手續不全的,退回申請表,限期補正。商標評審委員會經過分析和集體討論,以多數委員的意見作出最終決定。商標評審委員會的終局決定壹經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申請人和商標局都必須執行。
知識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