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商標註冊成了我們的必經之路,我們就不得不去考慮這路途中的“攔路虎”--商標駁回會給我們帶來的風險。如果做足了萬全的準備,我們的商標還是遭到了駁回,我們該怎麽辦?
商標駁回率高,真的遇上了怎麽辦?
商標駁回也分全部駁回和部分駁回,全部駁回是指整個商標所有商品或者服務項目駁回。部分駁回是指部分商品上或者服務上的項目申請被駁回。
那麽我們就要先明確被駁回的原因,是因為構成近似商標了呢,還是由於我們的商標名稱不夠規範,違反強制性規定,亦或是因為商標缺乏顯著性?
如果商標被駁回了,我們在收到商標局駁回通知的15日之內,要向商標局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
從提起駁回復審申請到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復審決定的整個過程為9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如果復審結果仍是駁回,那麽我們可以在收到駁回通知的30日之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向法院請求司法救濟。
實際上,法院撤銷商評委駁回復審決定的可能性較低,壹般不建議就被駁回復審的裁定再向法院起訴。
如果法院也維持原判的話就證明這個商標徹底註冊失敗了,商家想要獲得商標,可以通過采取駁回復審以外的輔助措施應對商標註冊申請的駁回。
如果商標申請十分不順利,耽誤了許多進度,我們可以考慮直接在商標轉讓平臺進行商標的購買。現在商標轉讓平臺商標庫中的商標質量優異,價格也實惠,進行購買後最快壹天後就能使用該商標,無疑不是壹個更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