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復審期限:
1、當事人申請商標復審事宜,應當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辦理。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當理由,可以在期滿前申請延期30天。延期申請應當在收到商標局駁回通知之日起15天內提交,延期時間從第16日起算;
2、由於延期申請的時限審查只能在收到復審申請書件時才能進行,因此,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延期申請時,不進行時限審查,而在收到正式復審書件時壹並進行時限審查。
二、詳情分析
商標復審是針對當事人不服商標局對就商標有關事項所作處理決定而提出的復審請求、由商標評審委員會重新進行審查的法定程序。
三、商標復審的類型有哪些
1、當事人對商標局駁回商標註冊申請不服的復審;
2、當事人對商標局駁回註冊商標轉讓申請不服的復審;
3、當事人對商標局駁回註冊商標續展申請不服的;
4、當事人對商標局異議裁定不服的復審;
5、當事人對商標局撤銷註冊商標不服的復審;
6、當事人對商標局撤銷註冊不當商標不服的復審。
四、商標撤三復審需提供哪些文件和材料
1、商標代理委托書;
2、各類復審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