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馬仕金屬制品有限公司申請號:9074708
本司委托代理公司"化州人盟商業服務有限公司"為申請商標註冊,但在8月中才經代理公司以qq方式收取代商標駁回的通知書,通知書中顯示的日期是7月13日。之後代理公司回覆我司已過了15日內申請覆審的時間不能申請。我司非常焦急多次向代理公司查詢是否可以向評審委員申請覆審機會,但回覆時間已過不接受。
煩請有關評審委員會人員,是否可以給予我司機會接受我們的申請復審的程序。給我們壹個機會!
請按照《商標法》第三十二條壹款及《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壹條規定辦理。
我司於2011年8月20日就第892210、892212、892213、8922221號商標,申請駁回註冊復審並按規定繳交費用***計6000元人民幣,並按要求將相關轉賬證明附上,現想請問該4份申請是否被受理?如被受理,相關的商標復審受理費用發票如何開據給我司?
經查,第892210、892212、892213號商標在我委沒有駁回復審信息。第8922221號商標處於首次形審流程,如符合受理條件,受理發票會由商標局財務統壹郵寄。我委的咨詢電話為8865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