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指定字體。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壹款的規定,商標註冊人自行變更其註冊商標富紮磁實息汽礦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的,屬於擔心註冊商標被擅自變更。
在未經核準註冊的商標上加上註冊標記是假冒註冊商標的行為,包括使用該商標和在註冊商標核準使用的商品範圍以外的其他商品上加上註冊標記。
《商標法》第三十條第七款規定:“註冊商標專用權以註冊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因此,文字註冊為商標後,如果註冊的字是簡化字,就會使用繁體字;或者已經註冊的繁體字,但實際使用簡化字的,應當視為改變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可以依照《商標法》第三十條的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