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商標註冊證已經過期,需要續展;到期未辦理續展手續的,商標註冊證失效。商標到期續展有兩種方式:壹是委托在商標局註冊的商標代理機構;第二,商標持有人本人去北京商標局商標註冊大廳,這個大廳只適合北京的商標持有人。商標續展需要準備的材料有: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權利人身份證明(個人身份證、公司申請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復印件等等。申請續期是按類別收取官方費用。沒有及時續費的,會有壹個寬限期。如果他們在寬限期內續約,他們還需要支付延期費。提交續展申請後,商標局會出具續展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仍未辦理的,可以延長六個月。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商標最後壹次有效期滿的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應當註銷該註冊商標。商標局對續展的註冊商標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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