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商標受法律保護。
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對初步審定的商標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以公告。
解釋本文是關於商標異議程序和核準註冊程序的。
壹、異議程序。異議是指公眾對商標局初步核準的商標註冊提出異議。即商標局受理商標註冊申請後,根據《商標法》的規定進行審查。在商標公告中公布符合註冊條件的商標註冊申請,讓公眾對該商標的註冊發表意見。
第二,規定異議程序的意義,為公眾提供對商標註冊提出意見的機會,通過社會力量保證商標註冊審查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