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授權許可分為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普通許可。1、註冊商標的獨占許可。這是指許可人在同壹時間內只能準許壹個被許可人在規定的地域和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務項目上獨家使用其註冊商標。在獨占許可中,被許可人獲得了在合同規定範圍內該註冊商標的獨占使用權。因此,在註冊商標的獨占許可中,只能由被許可人使用該註冊商標,連許可人即註冊人自己也不能使用該註冊商標,否則即構成違約,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2、註冊商標的排他許可。指許可人在同壹時間內準許壹個被許可人在規定的地域和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務項目上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同時,不得再準許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但許可人本人仍然保留使用該註冊商標的權利。3、註冊商標的普通許可。指許可人在同壹時間內準許壹個被許可人在規定的地域和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務項目上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同時,不但許可人本人仍然保留使用該註冊商標的權利,而且還保留了許可其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權利。在普通許可中,被許可人只是取得了該註冊商標的使用權,至於許可人使用該註冊商標以及其他第三人經許可使用該註冊商標,被許可人都無權幹涉。
上一篇:阿良註冊過商標嗎?還有哪些分類可以註冊?下一篇:商標印刷紙質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