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使用,但是不受法律保護。在我國商標實行自願註冊原則,因此可以只使用而不註冊,我國目前有大量實際使用中的商標都沒有進行註冊。但是,由於我國法律只保護註冊商標的專用權,非註冊商標的權利基礎是很不穩固的,那些尚未註冊的商標壹旦被他人先行註冊,自己的品牌將落入他人之手。
可以使用,註意保留使用證據。比如商品、包裝、彩頁、發票等等。另外提示壹點TM在中國意義不大,也不代表商標在申請中。只是使用人聲明,這個文字或圖形我當商標用了,不具有法律意義。證據之類的可以在法庭上作為使用在先的證據阻止對方註冊商標,或撤銷商標。證據確鑿且有力才可以,而且是必須走法律程序。還是建議註冊商標,能少很多麻煩。至少比請律師打官司合算。註冊商標人向工商局投訴都可以讓侵權產品下架的,就這麽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