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可以把商標轉讓給個人及個體戶的,商標轉讓不管是企業轉讓給企業,還是企業轉讓給個人及個體戶,都得統壹在北京的國家商標局辦理,申請人可以委托國家工商總局認可的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理,也可以到國家商標局商標註冊大廳直接辦理。商標轉讓給個人所需文件:1、商標受讓人簽字或蓋章的商標代理委托書;2、商標轉讓人與受讓人簽字或蓋章的商標轉讓申請書;3、商標受讓人的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自然人)復印件、個體工商戶登記證;4、商標轉讓人的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自然人)復印件;5、商標註冊證書/受理通知書復印件;6、轉讓方和受讓方簽字或蓋章的商標轉讓協議壹份。商標轉讓完成整個時間大約需要10個月左右,整個流程為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轉讓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五條 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同向商標局申請註冊同壹商標,***同享有和行使該商標專用權。
第六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註冊,未經核準註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
第七條 申請註冊和使用商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商標使用人應當對其使用商標的商品質量負責。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通過商標管理,制止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第八條 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