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處罰和商標註冊人發律師函是兩個概念。工商行政處罰是工商局的日常行政管理。當妳發現妳或者妳的公司商標侵權,妳制止了,說明工商局做了壹些監督管理市場的事情。但是工商局不代表法律,商標註冊人侵權造成的損失不會因為工商局罰款就結束。商標註冊人發律師函,主要是告知妳商標註冊人的權利受到了侵害,最後是向妳追償妳侵犯他人商標權時給商標註冊人造成的經濟損失。所以,在我不知道律師函內容的情況下,妳只能在商標侵權的情況下關註律師函的內容。但妳可以無視律師函,不構成再次侵權。等他們找到妳,再談具體要求。必要的話可以請精通商標侵權案件的律師幫妳解決這個問題。總之,對於商標侵權案件,少說多看,避免不利於妳的證據在妳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商標註冊人的律師或法律團隊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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