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侵權5萬元的賠償數額按以下方式確定:
(1)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侵權所遭受的實際損失確定;
(2)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
(3)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商標許可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二條
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已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壹定影響的商標。
第二十五條
商標註冊申請人自其商標在外國首次提出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就同壹種商品以同壹商標在中國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的,可以根據該外國與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 * *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根據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享有優先權。
依照前款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提出商標註冊申請時作出書面聲明,並在三個月內提交第壹次商標註冊申請的副本;逾期未提交書面聲明或者未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文件副本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二、如何判定商標權是否侵權?
1,是否存在違法行為;
2.是否存在損害事實;
3.行為人主觀上是否有過錯;
4、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