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商標侵權是否立案視獲利金額、假冒數量和主觀因素而定。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假冒兩種以上註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或其他嚴重情況即可立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百壹十三條 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立案追訴:
(壹)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兩種以上註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第七十條 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立案追訴:
(壹)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二)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三)銷售金額不滿五萬元,但已銷售金額與尚未銷售的貨值金額合計在十五萬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