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類是商品商標,表示
標有商標的商品由商標所有人提供,
妳把“李庚”商標放在外包裝上。如果包裝中的產品是河南第七類註冊商品,妳的行為涉嫌侵犯其商標權。
是否判刑的問題可以參考法律規定:
刑法第二百壹十三條假冒註冊商標罪是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屬於刑法第二百壹十三條規定的“情節嚴重”。
(壹)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兩個以上註冊商標,違法經營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在二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屬於刑法第二百壹十三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以假冒註冊商標罪,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壹)非法經營數額在25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15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兩個以上註冊商標,違法經營額在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特別嚴重的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