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平原則:法官在審理商標侵權案件時會考慮各方的權益,以保證判決結果對各方都是公平的。侵權利潤的計算有時不能完全反映侵權的全部情況,可能需要綜合考慮具體情況,以保證公平合理。
2.避免處罰過重:雖然商標侵權的侵權利潤壹般都有法律依據和計算方法,但有時要準確衡量侵權利潤並不容易。比如某些商標侵權的利潤可能很難量化,或者侵權的成本也很高。在這種情況下,法官可以在計算侵權利潤的基礎上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避免對被告處以過於嚴厲的刑罰。
3.懲罰侵權:酌定處理也可以用來懲罰侵權,從而達到預防和遏制侵權的目的。如果侵權行為嚴重或具有惡意,法官可以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對被告加重刑罰,以發出強烈的警告和威懾信號。
需要註意的是,每個具體案件的情況不同,法官在酌情處理時可以根據案件事實和相關法律進行判斷。酌定處理的目的是在公正、公平的基礎上維護商標權益,適當懲罰侵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