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的內容包括:
1,獨家使用權。商標所有人可以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獨占使用核定使用的商標,並通過使用獲得其他合法權益。
2.禁酒令。註冊商標所有人有權禁止他人未經其許可,在同壹種或者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
禁止權的效力涉及以下四種情況:
壹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同壹商標;
第二,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標;
第三,在類似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標;
第四,在類似商品上使用類似商標。
3.許可。許可權是指註冊商標所有人依法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權利。
4.向右轉。註冊商標所有人可以依法將其商標權轉讓給他人的行為。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需要取得其商品或者服務的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對不打算使用的惡意商標的註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
本法關於商品商標的規定,適用於服務商標。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三條
相關公眾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犯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請求該馳名商標保護。
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申請註冊的商標,是他人抄襲、模仿或者翻譯的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引起混淆,不予註冊,禁止使用。
在不同或者不相似商品上申請註冊的商標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可能損害該馳名商標註冊人利益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