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形式審查。經過形式審查,申請手續齊備並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件的,商標局發給受理通知書。二、實質審查。商標申請通過形式審查後進入實質審查。經過實質審查,凡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商標申請,商標局予以初步審定,並予以公告。駁回申請,發給申請人駁回通知書。商標局認為商標註冊申請內容可以修正的,發給審查意見書。申請人在限期內予以答復的,商標局繼續審查。
對經審查後初步審定的商標,由中國商標局在《商標公告》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對中國商標局初步審定的商標提出異議。無異議或者經裁定異議不成立的,由中國商標局核準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在《商標公告》上予以公告;經裁定異議成立的,不予核準註冊。三、復審請求。商標註冊流程中若申請人對商標局駁回商標註冊申請不服,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將做出準予註冊或不予註冊的終局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若當事人對商標局異議裁定不服,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將做出終局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二十八條 對申請註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