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商標所有權收入應該計入其他業務收入中。其他業務收入是指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以外的所有通過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入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流入。如材料物資及包裝物銷售、無形資產使用權實施許可、固定資產出租、包裝物出租、運輸、廢舊物資出售收入等。其他業務收入是企業從事除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業務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具有不經常發生,每筆業務金額壹般較小,占收入的比重較低等特點。
《產品標識標註規定》
第五條
除產品使用說明外,產品標識應當標註在產品或者產品的銷售包裝上。
產品或者產品銷售包裝的最大表面的面積小於10平方厘米的,在產品或者產品銷售包裝上可以僅標註產品名稱、生產者名稱;限期使用的產品,在產品或者產品的包裝上還應當標註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本規定的其它標識內容可以標註在產品的其他說明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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