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標網站選擇意向商標;簽訂合同;賣家公證,確認公證是否真實。可以使用商標、商標局辦理轉讓手續:受理、審查、公告、核發轉讓證明。
商標需是經過主管部門批準,予以登記註冊的;授權方為商標的持有人;沒有與其它人或企業簽訂獨占許可或排他許可協議。商標授權需要持有人和使用方二者簽訂授權協議或合同。
辦理商標授權的流程:
首先要準備商標許可備案材料、許可人和被許可人的主體資格證書、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書、授權委托書、商標註冊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章。
其次,向商標局提交申請。然後由商標局進行審查。審批通過後,簽發《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通知書》。
綜上所述,商標許可人簽字或蓋章的商標代理委托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二條
註冊商標所有人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可以將其註冊商標轉移給他人所有。也就是說,企業可以通過有償的方式購買他人的註冊商標。交易雙方自由協商,並簽訂轉讓協議,隨後***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經商標局核準後予以公告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