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變更需提交的材料有:商標變更申請書、商標註冊證復印件、申請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工商局出具的企業名稱變更證明;委托代理機構的,還需要提交商標變更委托書;
2.需要提交兩份變更申請的,應當按照申請人在登記機關實際變更的順序,逐壹辦理登記人的名稱變更申請。多次變更中間步驟的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和印章,可以用其現在采用的營業執照和印章代替;
3.變更註冊人或申請人名稱的,需提供縣級以上工商局出具的變更證明。變更證書中應當明確標明變更前的企業名稱和變更後的企業名稱。變更證明必須加蓋發證部門公章,查詢章可以加蓋也可以不加蓋。
4.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上申請註冊的,與已經申請更名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應當壹並申請變更,否則商標局可以駁回註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