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異議復審答辯通知書為什麽不直接郵寄給商標代理機構
我是壹家商標代理機構。妳們將商標異議復審(現在的提法叫無效復審)答辯通知書直接下達給被異議人(原商標申請人),而不是直接下達給代理機構,不知為何?其實,有很多被異議人(原商標申請人),尤其是自然人,因多種原因,可能收不到妳們的答辯通知書。而直接下達給原先申請時的代理機構,信件就不會被郵局退回,妳們也省了事。在實際中,商標申請人既然委托代理了,就希望自始至終交由壹家代理機構辦理。由代理機構全權負責異議答辯乃至異議復審(無效復審)答辯,這樣更方便
因為在無效宣告中申請人提交的復審只有被申請人而沒有被申請人的代理機構,所以不能直接郵寄給原申請人的代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