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議復審的時間沒有明確規定,要根據案件的難易程度,商標異議壹般要2年左右完成,異議復審也差不多2-3年,復審不成功,訴至法院,按照案件的難易程度,容易的壹般2審10各月左右就能完成,較難的案件壹般要壹年半左右,但壹般最長不超過5年。
商標局在作出異議裁定後要將異議裁定書寄給異議人與被異議人。異議裁定有兩種結果:
1、異議理由不能成立,後經初步審定的商標予以註冊;
2、異議理由充分,異議成立,原初步審定的商標不予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