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商標法》相關規定註冊商標是指經政府有關部門註冊後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未註冊商標不受《商標法》保護。所以如果妳想自己創業,首先要註冊自己的商標。註冊商標有使用期限,根據《商標法》的相關規定,註冊商標的有效期限為十年,使用時間從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相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需要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及時處理的,可以給予當事人六個月的時間。這也說明,如果註冊商標的人以後想繼續使用該商標,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需要延長該商標的使用時間。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如果該商標在此期間使用時間最長,但未辦理續展手續,則該註冊商標將被註銷。
三、什麽時候可以使用商標壹般來說,這個商標在申請註冊商標的時候是不會馬上使用的。申請被接納後約1個月會發出接納通知書,申請可與商標壹起使用。但這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如果申請商標的過程順利,壹個月就可以拿到。如果不符合,妳要麽駁回,要麽初步審查。被拒絕後,妳還有機會重新審視。再次申請成功後,會打印企業logo。這個時候,妳就可以使用商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