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業者,為了使其生產經營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項目有別於他人的商品或者服務項目,用具有顯著特征的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來表示的標誌。商標可以分為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兩大類。
商標專用權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業者對其註冊的商標依法享有的專用權。由於商標有表示質量和信譽的作用,他人使用商標所有人的商標,有可能對商標所有人的信譽造成損害,必須嚴格禁止。
2019年4月經修改後公布的《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